第五百四十一章 有内鬼,这是借刀杀人(3 / 6)

崎总督府知道一些内情,徐渭和孙克毅都知道这个人有反心,因为足利义昭入明后,真的不打算管倭国的事儿,离线君主制也挺好的,和琉球国王在大明互相往王府里泼粪也是乐趣,至少不用颠沛流离。

足利义昭把明智光秀的图谋给卖了,卖的很干脆,卖的很干净,连长崎总督府都知道明智光秀有狼子野心。

「那不是号称什么倭国三雄,织田信长最信任的将领之一吗?他居然…」陈璘眼睛瞪大,真的是让他大开眼界,倭国这个地方,真的是池浅王八多,以下克上,都成了文化标签了。

徐渭颇为感慨的说道:「织田信长一直想建立一套完全迥异于现在幕府制的制度来,但兜兜转转,还是回到了下克上的老路上,能怎么办呢?倭国就是这样。」

「随着大明宝钞的流入,倭国游女的价格在下降,从过去的三两银子,下降到了三贯宝钞了。」

徐渭说起了最近长崎总督府的物价,尤其是倭国游女的价格,倭国的游女不仅仅是娼妓,和游民的游是一个意思,就是居无定所,没有家,也没有什么稳定的事可以做,只能四处流浪。

因为只能出卖身体来换取微不足道的报酬,艰难生活,所以游女几乎可以和娼妓画上等号。

直到长崎总督府建立,游女的定义才逐渐和娼妓区分开,只要总督府的老嬷嬷检查是完璧之身,就可以以三两的标价上船,前往大明了。

万历九年一年,大船一共运送了4000余名游女入大明,这里面有些姿色上乘而且有些家境懂些琴棋书画的女子,成为了画舫上的女倌,剩下的则是学习汉话后,进行了统一分配。

大明的光棍汉是极为普遍的,这不是不够努力,而是因为大明有普遍的溺女婴的习俗,就是女孩子出生后,直接溺亡,这造成了事实上的男多女少,嫁出去的女儿,泼出去的水,生下儿子才能传宗接代,这种普遍存在的观念,导致了这个现状。

这时候聘礼就越来越严重,比如在北宋末年,秦桧被金人俘虏时,秦桧的妻子就说,当初你用二十万钱聘礼娶我,却让我和你跌沛流离。

元至元八年忽必烈下旨,中人之家,聘礼不得超过三十贯,乡贤缙绅之流不得超过一百贯。

到了洪武年间,朱元璋专门亲自下旨:古之婚礼,结两姓之好,以重人伦。近代以来,专论聘财,习染奢侈。宜令中书省集议,定制颁行遵守,务在崇尚节俭,以厚风俗。违者,论罪如律。

但这个诏书也是沉睡的条款了,在洪武年间,就已经无法执行了,厚风俗薄聘财,违反的人要论罪,朱元璋的出发点是好的,但执行的时候,就发现,这个诏令是无法执行的,因为朝廷不让厚聘财,就换个名目,总之,该要的钱,一分不会少。

聘财,不是大明每个人都能负担得起的,那么坐船来的倭女,就显得性价比很高了,最重要的是,这些倭女,可是有朝廷给的户贴。

倭女入明之后,都要学习一段时间的汉话,只有汉话流利,还有一定的织造手艺后,才会被授予户贴,虽然仍然是倭女,但这些有户贴的女子,在律法上是大明人,而且朝廷定期组织相亲,大明南衙各地官厂工匠,都可以报名相亲。

大抵而言,就是陛下发媳妇了。

取倭女也是要聘财的,统一标准为五银,御制银币,起初,市舶司户部清吏司也想过不要这个聘财,毕竟收钱和不收钱是两个性质,不收钱,是跨洋婚姻,收钱就是买卖人丁,性质完全不同,朝廷有朝廷的颜面。

但实

践证明,不收聘财,根本不可行。

首先就是各种骗子层出不穷,骗走了人,就音信全无,朝廷去探访稽查,一无所获,除此之外,即便是娶回家门,也不当人动辄打骂,因为是免费得来的,就不知道珍惜,这似乎只要再领一个就好,夫妻关系